湛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2-8)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在湛登记或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市造价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范围
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50%作为受检企业。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
1.企业管理情况。
(1)营业执照信息情况;
(2)诚信登记的专职专业人员情况(含技术负责人);
(3)从业人员内部培训教育情况。
2.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1)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落实情况;
(2)咨询合同签订情况;
(3)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管理规定情况;
(4)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定情况。
3.咨询经营业绩情况。
(1)企业咨询业绩及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业绩情况;
(2)企业业务跨专业、跨区域发展情况;
(3)统计调查和信息检测上报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2.由各造价咨询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企业互检”,我局检查工作小组在报名名单中选取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受检企业数量相同的企业。
3.随机匹配(避开“自检”情况)“企业互检”。
4.在各企业报送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两项成果文件,分配至匹配的企业进行检查,三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我局检查工作小组。
5.由我局检查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
6.“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现场对企业进行相关内容的检查,将成果文件检查情况反馈受检企业,出具《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行为通知书》。
四、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自查报告;
(二)营业执照;
(三)造价专职专业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等,2024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费清单;
(四)企业2021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五)企业规章制度(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规章制度);
(六)企业2023年1月以来签订的咨询合同;
(七)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八)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五、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具体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每家被检查企业。
六、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检查组与被检查企业对接确认检查结果,按照规定公示并通报和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没有原件资料或不予配合检查的,检查工作小组需做好取证工作,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受检企业不报送业绩项目的,责令其报送;瞒报的另行通报并扣诚信分。
(二)具体检查人员以及被检查企业名单将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三)检查组办公地址设在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金泽,0759-358832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检查表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检查表
3.造价成果文件企业互检意见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