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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 时间:2019年01月10日 | 浏览次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8〕297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 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省标定站”)组织实施。

    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和督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及报送等工作,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单(附件1)、2019年3月5前将本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及汇总资料(见附件2、3)各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标定站。

    三、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附件4)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具体请登陆广东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操作和填报。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3月1日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在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由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汇总上报。

    五、对不报送、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拒绝报送统计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依法给予警告或通报,并将警告或通报信息作为企业不良行为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联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标定站。未取得加密锁或遗失填报网站加密锁、用户名的企业可直接联系技术支持单位(电话:010-82326699)。

省标定站联系人:盛工;联系电话:020-83305260;电子邮箱346574628@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1405室。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人员名单.doc

2.已报送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企业单汇总表.xls

3.未报送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企业单汇总表.xls

4.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doc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