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
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
湛建管〔2018〕272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及《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建管〔2018〕14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在我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核查组
组长:邓华副局长
核查召集人:袁志刚、黄华权
组员: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持有行政执法证并由“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的核查人员。
二、核查企业范围
从在我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由“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36家企业(详见附件1)。
三、核查内容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核查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和附件7。
(二)每个被核查企业或驻湛分支机构抽取2017年1月~2018年10月的2个造价咨询项目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4。
(三)每个被核查企业或驻湛分支机构的诚信行为情况,检查内容及标准见《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建管[2018]142号)。
四、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资信)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
(二)企业管理、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在国家认可单位存档的证明,2017年8月~2018年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工资发放表;
(三)企业验资报告、最新股东资料、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
(四)2017年1月~2018年10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
(五)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七)按附件填写的《造价机构专职专业人员一览表》。
五、核查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具体到企业现场核查时间由核查组提前通知每个被核查企业。
六、核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核查组与被核查企业对接确认核查结果、《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决定书》,按照规定公示并通报和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没有原件资料或不予配合核查的,核查组须作好取证,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对提供不出2个造价咨询项目工程给核查组进行质量核查的,应告知该企业,2个月后至3个月内核查组将再次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将按照规定公示、通报和上报。
(二)具体的核查人员以及被核查企业名单由系统随机抽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网址: http://ssj.zjgs12315.gov.cn/)查看、监督。
(三)核查组办公地址设在市造价站。联系人:李激光,联系电话:3588319,传真:3588313。
附件:
附件1:2018年下半年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的企业名单.doc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