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协[2016]14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2016〕102号)的要求,我协会制定了《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下资信评级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在资信评级过程中发现本方案有需要改进、完善之处,可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我协会(电话020-83344491,电子邮箱:dms@gdeca.cn)。
附件: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下资信评级实施方案(试行)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