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函〔2021〕25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研究分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定额子目与市场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为加强定额动态管理,经广泛调研,并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组织专题研究与测算,现对定额中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进行调整。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