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湛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
根据国家、省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于10月19日至10月22日对在“双随机”系统内抽取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对11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重点为随机抽取企业完成的工程项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等,其中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两家企业无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报送成果文件,导致后续工作相对滞后。
(一)招标代理机构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情况与我市信息登记情况一致,业务专职人员配备和能力基本符合要求,投标过程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对抽检项目的代理行为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但是在招标文件和招投标情况报告编制、汇编资料整理、开标现场记录等关键环节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仍然存在执业行为不规范、不严谨,对共性问题不重视等情况。
此次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业务等各方面综合情况较好的代理机构有: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中信千福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有: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我局后续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和整改情况来决定是否通报表扬或批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从此次抽查的成果文件质量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自觉维护行业自律公约,完成的工程项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计价依据和规定,执业行为规范;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此次抽查成果文件较好的企业有: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川分公司、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给予通报表扬;较差的企业有: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项目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进行抽查,发现存在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1、2):
(一)招标代理机构
1.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如部分抽查项目商务表的相关条款设置与湛建招〔2020〕9号文或湛建管招〔2014〕6号文要求不符,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漏设、分值设置不合理、投标人商务文件原件核对程序未在招标文件正文的开标程序中明确等情况,且部分抽查项目将施工招标的奖项、业绩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替换为“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材料。除此之外,仍有个别项目涉嫌存在违规设置面对面投标报名环节、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等问题。
2.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现场的情况记录工作不重视。如部分抽查项目的开标现场情况记录文件未能详细准确反映开标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在记录内容中存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表述。
3.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编制及汇编整理不严谨。如部分抽查项目存在报告书缺少报告主体、汇编资料缺少备案前置资料以及容缺受理的审批资料未及时补充等问题。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通病问题仍然存在。此次被抽检的部分成果文件仍然存在以往检查中提出的通病问题,如费用总表中税金未改为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费率计算的项目未列明具体费率;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完善等。
2.成果文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受检企业的个别成果文件存在项目漏计或重计、工程量不准确、所套定额子目与特征描述不相符等。其中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编制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德老村整体搬迁(农民安置房)招标控制价,因综合单价严重错误导致影响造价偏差4700万元左右。
3.审核项目未做到公平公正。一些预、结算审核项目存在只要送审造价中未计就不予计取的情况,而不是根据有关规范、计价依据和规定等计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正视问题,严肃整改。针对此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应进行认真分析和反思。被通报存在问题的企业应积极落实整改,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受检企业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总公司盖章)报送我局(报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83号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联系人:李金泽,联系电话:0759-3588329)。我局将对所有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针对性地复查,对无成果文件报送及2021年未被抽中的企业于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动态管理的日常检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切实重视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专职专业人员业务水平;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提高业务水平,完善资料管理。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把咨询合同签订、档案管理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落实,要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咨询合同签订和咨询成果档案规范化。各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不断学习建筑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代理项目过程中积极向招标人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当耐心解释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工作,要参照市的做法,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市场监管。特别是督促招标代理机构重视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确保人员到岗,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四)高度重视诚信经营。此次通报表扬和批评的造价咨询企业将参照《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诚信加分或扣分;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申请诚信加分,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争当信用优秀企业。我局将加大力度推广诚信分数的适用范围,引导企业争先创优,大力扶持信用优良、积极作为的企业。
特此通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1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