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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来源: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湛建管〔2021〕43号

 

湛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促进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在我市登记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监管科、市造价中心)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二、检查范围

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及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名单中随机抽取小于6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受检企业。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在2020年以来所代理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重点核查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登记、人员配备、项目汇编资料整理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根据核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招投标全过程环节对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进行评估(检查表格详见附件1)。

(二)造价咨询企业

1.重点检查造价咨询企业完成的工程项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计价依据和规定等(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2.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各受检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两个工程项目造价成果文件,于2021年10月21日前完成对其完成质量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分别通报至各受检企业,受检企业如无异议在2021年10月22日前确认盖章。如有需要向受检企业核实确认造价成果文件质量问题的,编审该造价成果文件的造价工程师应予以积极配合。

3.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参考“企业互检”的结果并进行进一步核实。市造价中心对受检成果文件数据匿名化处理后统一编号分组,由市工程造价协会推荐的企业随机抽取对其完成质量展开互检(若检查企业和受检企业为同一企业则随机调换,直至非同一企业),其检查结果提交至市造价中心。市造价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复查核实,并根据核实后的疑似违规内容形成意见反馈至受检企业进行确认

四、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招标代理机构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2.代理机构在职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2020~2021年度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开招标业务项目清单(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4.抽查项目招标全过程汇编资料(随机抽取后另行通知)。

(二)造价咨询企业

1.造价咨询企业自查报告;

2.各受检咨询企业过往报送的成果文件业绩资料;

3.此前已报送的企业如需更新造价成果文件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补充报送。

五、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

六、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检查组与受检企业对接确认检查结果,按照规定公示并通报和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没有造价成果文件或不予配合检查的,检查组需作好取证,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受检企业不报送业绩项目的责令其报送、瞒报的另行通报并扣诚信分,对没有项目造价成果文件可供检查及2021年没有被抽中的企业,2021年12月15日前市造价中心进行一次动态管理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将按照规定公示、通报和上报。

(二)具体检查人员以及受检企业名单随机抽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三)检查组办公地址设在市造价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谭理0759-3588336,郝梓任0759-3588104。

 

附件:1.房屋市政招标投标项目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检查表

2.项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房屋市政招标投标项目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2.项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