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搜索:
搜索
首页
行业动态
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单位职能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
公示栏
公示栏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统计信息
统计信息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价格信息
综合价
综合价
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报价
参考价
参考价
指数、指标、折税率
指数、指标、折税率
询价单位数据库
询价单位数据库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综合价格
供应商报价
造价监管
备案系统
备案系统
诚信评价
诚信评价
指标分析
指标分析
备案系统
诚信评价
指标分析
行业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
诚信建设万里行
法律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律法规
>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来源: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 浏览次数:
1.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pdf
2.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pdf
上一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