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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报送近三年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通知

来源: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 浏览次数:

湛建造〔2024〕32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建设工程造管理规定》(2014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修订)和2024年度湛江市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24年8月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请各在湛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于8月5日前将未报的成果文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所完成的)报送至我中心(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83号二楼业务窗口;电话:0759-3588322)。以光盘形式报送资料,包括: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详见附件)、成果文件编制说明、计价软件电子版(结算附施工合同计价约定条款及签证等)。

逾期未报送或瞒报、漏报的企业,我中心将按《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2-8)“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表”第1119项进行处理。在2024年上半年的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中,我中心发现个别企业未按规定报送造价成果文件,已根据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了进行处理。

 

附件: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造价中心李金泽  0759~3588329)

附件.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