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502号)的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进一步满足我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规范不同档次材料设备的选用,确保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并启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工作。
现将我局起草的《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我局造价事务中心,逾期不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附件:《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董成涛; 联系电话:0759-3588332邮箱:zjszjz@sina.com)
附件1《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湛江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单位数据库管理办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