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湛建管[2019]53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务主管部门,市各相关协会、相关单位:
省住建厅于近期下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建市函〔2019〕497 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对“ 挂证” 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参照执行,我局发布的其他文件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由于《通知》对“挂证”专项整治时间安排做出了调整,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务局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于2019年4月5日前反馈至我局,将全面排查工作报告及有关资料于2019年9月2日前反馈至我局。为统一做好报送工作,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通知》相应调整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资料报送时间。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建市函〔2019〕497 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pdf